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公众科学日的通知

日期: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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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2019年是建国、建院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进入创新型国家决胜之年。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促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协调发展,为建国、建院70周年献上一份厚礼,我院决定举办“中国科学院第十五届公众科学日”(以下简称“公众科学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 时间

  20195月18-19 

  (二) 主题

  科技强国 科普惠民

  确立该主题的主要考虑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向社会全面展示我院 “率先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方面做出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展现科技造福人类的美好愿景,塑造我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激发广大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科学的关注和兴趣,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建院70周年。 

  二、主要内容

  (一)展示科技创新成果,传播科学知识。各单位依托学科特色和研究优势,重点结合建国、建院70周年,通过各种形式展示我院近年来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二)讲好我院故事,弘扬科学精神。系统回顾我院的发展历史,传颂老一辈科学家爱国奉献、治学严谨的精神风貌,介绍新时代下科学家求真探索、务实创新的感人事迹。

  (三)回应社会热点,筑牢科学文化。结合社会热点,向公众解读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环境和食品安全、健康生活等社会焦点,破除伪科学、封建迷信的根基,厚植科学文化。

  (四)彰显科技成果惠民,营造科学氛围。凸显我院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尤其是助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的作用;展示我院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活动形式

  (一)开放科普场馆。开放天文台站、植物园、博物馆、野外台站、国家院所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介绍研究学科研究进展、科学发现故事等。

  (二)开展各种基础性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科普报告和学术报告,开展科学探究活动,举办科普展览,组织科技咨询、研究生招生咨询等。

  (三)探索开展创新性科普活动。探索科学与艺术的结合,组织开展科普剧、科学实验表演、科学摄影、科幻沙龙等各种形式的创新性活动。

  (四)开展全媒体融合互动活动。鼓励研究所基于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科普内容、组织科学家与公众线上、线下交流。鼓励各院所在活动当天进行网络直播,并推送到“公众科学日”专题网站“线上公众科学日”栏目。 

  (五)分院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或承办全国科技周、地方科技周等活动;专业科普组织要凝聚成员单位力量积极组织特色科普活动。

  (六)各单位可结合自身优势探索开展其他形式的科普活动。

  四、活动宣传

  要以公众科学日为抓手,高度重视活动宣传工作,积极拓展媒体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分时段、有侧重、点面结合地开展宣传。

  (一)要加强宣传的组织筹划工作。前期宣传要明确宣传周期,侧重活动造势和信息发布,扩大社会影响,为活动期间的报道高潮提供支撑;活动中和后期,侧重科学话题的深度报道,引导公众主动思考,延伸公众科学日的影响周期。

  (二)各单位应按照统一的要求,在活动现场发放或播放院统一提供的宣传材料,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传播。

  (三)各单位要选取有影响力的报纸、广播、电视、网站进行宣传,尤其是要借助新媒体深度传播,打造新媒体宣传的爆款。

  (四)各单位可以依托科学大院和中国科普博览全媒体矩阵进行多渠道精准传播,包括全媒体活动传播、线上直播与互动等。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明确主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人的任务分工。

  (二)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务必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做好舆论媒体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安全提示,尤其要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点醒目提示。

  (三)分院要对研究院所进行安全培训、志愿者培训和活动设计培训等,增强创新性,确保活动质量。

  (四)基础较好、特色鲜明的研究所,可在3月31日前与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沟通,策划重点、特色活动,打造公众科学日的品牌、亮点活动。 

  (五)各单位须于4月15日前登录中国科普博览-科学活动版块(http://huodong.kepu.cn/)提交方案(可使用院内工作邮箱通过页面右上角“科技网登录”方式直接登录,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并报送志愿者服装需求。活动方案要公布具体活动安排、精确时间节点、公布咨询方式、预估接待能力并在网络预约平台设置合理接待上限。 

  (六)各单位须在活动当日对科普报告进行摄影摄像,录制科学家讲座视频和活动现场的精彩图片及视频。

  (七)各单位须于5月31日前在中国科普博览-科学活动版块上传活动总结、5张以上活动照片(带照片注释,分辨率在300dpi以上),提交科普志愿者和科普工作者名单,提交活动中科学家讲座相关材料(包括讲座视频、ppt、科学家介绍等),以及现场活动视频等。 

  (八)各单位要对公众科学日进行全面总结,分院要组织各单位召开交流会,总结经验。科学传播局将在公众科学日活动结束后,依据各单位提交的活动总结报告和视频、图片等相关材料,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活动奖”和“优秀视频、图片奖”。 

  (九)严禁以公众科学日的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对任何以活动为名组织收费的参观方,研究院所有权调查并拒绝其参观要求。

  六、活动报名

  (一)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公众需通过“中国科普博览-科学活动”在线预约/报名形式报名,并凭报名成功的确认短信入场。 

  (二)各单位务必在宣传中强调网络预约的报名渠道。未通过活动平台报名,原则上不计入活动参与人数的统计中。

  (三)请各单位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四)公众统一报名网址(公众科学日专题网站)

  http://huodong.kepu.cn/zt/cas2019.html(建设中)

  公众也可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报名参与。

  七、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何洪波 010-58813711 QQ: 82232368 

  志愿者服务: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王芳 茅薇行 010-58812558 010-58812551  

  媒体宣传推广: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郑双美 赵旭婷 

  010-58812523 010-58813907 

  重点活动支持: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曹轩 黎文 

  010-58812551 010-58812532 

  业务支持:科学传播局科普与出版处 王紫涵 马强 010-68597551 

  附件:公众科学日“科学活动”发布操作说明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20193月15 

附件: